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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勞資關係平衡並預防爭議的要點

2026-05-12 00:00:00

近期HR資訊

台灣的勞動相關法令整體上偏向重視勞工保護,例如2020年施行的《勞動事件法》減輕了勞工在訴訟過程中的舉證責任,使企業面臨更為嚴格的環境。 在這樣的制度下,企業常反映面臨員工「過度要求」或「權利濫用」的困擾,為了作為雇主能夠堅定應對並建立健全的勞資關係,以下整理企業應掌握的重點。

1. 勞動契約書的明文化

未製作勞動契約書本身並無罰則,但為避免「有說/沒說」的爭議,書面化是不可或缺的。此外在終止勞動契約時亦極為重要,特別是在以能力不足為理由進行一般解僱時,需將原本職務內容與實際達成狀況進行對照,屆時契約中的職務內容將成為判斷基準。

2. 處置流程的證據留存

台灣的勞動主管機關與法院,不僅重視結果是否合法,也重視過程是否合理,單以「工作能力不足」為理由進行的人事調動或終止勞動契約通常難以成立,這點已是眾所周知。是否提供改善機會、是否進行培訓等紀錄,將成為支持企業主張的重要證據,因此需透過個別面談或PIP(績效改善計畫)來加以落實。

3. 正確的工時管理

台灣在工時管理上有許多不同於日本常識的要求,例如需以「分鐘」計算加班費,以及為避免連續工作而設置休息時間等。此外台灣不採認「固定加班費」或「管理職不支付加班費」的概念,原則上所有員工(※)皆須支付加班費,即使僅有少量未支付,最長也可追溯5年補發。

※關於責任制的參考文章:https://www.hrispasona.com.tw/cn/news/52

4. 避免勞資會議流於形式

台灣特有的制度為勞資會議,依法須每3個月召開一次。前述的加班實施,也必須以勞資雙方代表於會議中達成共識為前提。

同樣地若導入在2週、4週或8週期間內調整工時的變形工時制度,也需經勞資會議同意,這是法定要件。若未履行該程序,即使企業出於善意所安排的排班也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加班。
 

妥善執行上述文件與流程,是基本的法令遵循要求,這不僅能避免留下漏洞,也能讓企業在面對員工過度要求時更加有信心應對,建議切勿延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