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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公司目前在職場性騷擾防治方面的因應措施為何?
依據民國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告的《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雇主必須實施相對應的必要措施以預防性騷擾事件的發生,並且須根據僱用員工人數的多寡,對防治措施有不同的因應做法。
截止時間:2024-05-28 (倒數11 天17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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