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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制員工的時薪計算方式

2026-06-08 00:00:00

近期HR資訊

實務上,經常可見加班費或請假扣薪等相關時薪計算有誤的情況。本次將說明正確的時薪計算方式、應納入計算的月薪範圍,以及計算錯誤可能產生的風險。

 

1. 時薪計算方式為「月薪÷30天÷ 8小時」

在台灣,月薪制員工的時薪,不論當月實際曆日天數為幾天,皆統一以「月薪 ÷ 30天 ÷ 8小時」的方式計算。

此計算方式已明確規定於《勞動基準法》及勞動部相關函釋中。
 

・《勞動基準法》

依據第39條規定,雇主於休息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仍須支付薪資。也就是說,月薪制員工的月薪中,除了實際出勤日的薪資外,也已包含假日薪資。
 

・勞動部函釋

若依每月實際曆日天數計算時薪,會因月份天數不同導致時薪浮動,增加實務作業上的複雜度。因此,勞動部明確規定:「月薪制員工之日薪,統一以薪資總額除以30計算;時薪則再除以8小時推算。」

 

2. 時薪計算時應納入的月薪範圍

在計算時薪時,月薪中必須包含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所定義的「工資」項目。台灣《勞動基準法》中所稱的「工資」,是指員工提供勞務所獲得的報酬,且需屬於「定期給付」(經常性薪資)。除了基本薪資外,職務津貼、主管加給、每月固定發放的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也都屬於工資範圍。至於不屬於工資的項目,則包括三節禮金,或依公司營運狀況、盈餘等因素不定期發放的特別獎金(恩惠性給與)等。

需特別注意的是,若將屬於「工資」的津貼排除在外,僅以底薪作為時薪計算基準,將可能違反勞動法令。

 

3. 未依規定計算可能產生的風險

若未依上述規定進行計算,可能會產生薪資未依法給付的風險。

例如,若以實際工作天數(如22天)來計算時薪,會導致每小時單價高於法定標準。若再以這個較高的時薪作為遲到、缺勤或請假扣薪的計算基準,可能會出現超額扣薪的情況,進而違反《勞動基準法》中的「工資全額給付原則」。相反地,若在31天的月份以31天作為基準計算加班費,則會導致時薪被低估,進而產生加班費未足額給付的問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另外,即使已有屬於「工資」範圍的津貼,若仍僅以底薪作為時薪計算基準,也會導致加班費的計算單價被不當壓低。若上述情況在勞動檢查時被發現,除了可能因違反《勞動基準法》而遭到裁罰外,也可能面臨公司名稱被公開,甚至被要求追溯過去5年的加班費差額,並補發給所有員工的風險。

為確保薪資計算符合法規要求,建議企業重新檢視目前的薪資計算作業是否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