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育兒支持的新政策,行政院正式公布「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修正草案」。該新制度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因應少子化對策之一,目的在於打造更有利於在職父母兼顧工作與家庭的友善職場環境。
以下將人事負責人必須掌握的重點分為三大項進行說明。
1. 休假單位的調整
過去家庭照顧假多以「日」或「半日」為單位,育嬰留職停薪則以「須連續請滿30日以上」為前提;新制度上路後,休假申請單位將更為細緻,員工可依實際需求彈性運用。
・育嬰留職停薪:最小申請單位調整為「1日」。
・家庭照顧假:最小申請單位調整為「1小時」。
透過此調整,員工在面對孩子突發發燒、學校活動、預防接種等短期需求時,能在不中斷職涯的情況下,更彈性地應對。
2. 企業配套與避免現場混亂的制度設計
考量休假單位細分後,可能增加企業在排班與管理上的負擔,勞動部決定針對小規模企業(員工人數30人以下)提供補助,每當勞工請領1日育嬰留職停薪,政府即給予雇主每日1,000元補助金。
同時,為避免臨時缺員造成現場運作混亂,或替代人力過度加班,亦同步訂定以下配套規範:
・提前5日申請原則:原則上,勞工應於休假日前5日提出申請。
・緊急情況例外:如遇子女患傳染疾病、臨時停課等情形,得於1日前(或當日)提出申請。
・替代人力加班限制:針對承接請假員工工作內容之替代人力,其加班可採較具彈性的運用方式,但須以「不超出原請假員工之工作範圍」為限,並兼顧防止過勞之原則。
3. 行政作業常見問答
勞動部就本次制度修正所涉及的行政作業疑義,說明如下:
Q1:員工人數未滿30人的企業,應如何申請補助金?
A1:雇主無須個別提出申請。勞保局將比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社會保險續保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資料,自動篩選符合資格之企業。企業僅需線上登錄匯款帳戶,補助金將以季度為單位自動撥付。
Q2:若育嬰留職停薪改以日為單位申請,員工個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社會保險續保時,也必須逐日申請嗎?是否會造成作業過於繁瑣?
A2:無須逐日申請。津貼與社會保險續保申請可針對多日請假期間合併一次辦理。申請方式與現行制度相同,仍可選擇線上申請或書面申請;若採線上申請,員工本人可透過手機行動認證,24小時隨時完成申請,流程簡便。
Q3:完成員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社會保險續保手續後,員工復職時是否仍須另行通報勞保局?
A3:因應本次休假制度修正,勞保局已同步調整津貼及社會保險續保申請流程,並將「復職申報」一併整合於育嬰留職停薪結束程序中。若員工選擇社會保險續保,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時,復職申請將同時完成。
勞保局將於社會保險續保期間屆滿之翌日,自動將員工之被保險人資格恢復為一般被保險人,並同步恢復勞工退休金之提繳作業。因此,雇主無須另行提出復職申報。
惟若員工提前於原預定期程前復職,則仍須由雇主填具復職申報資料,向勞保局辦理通報。
總結:企業應有的因應作為
本次制度調整,對企業而言已不再只是單純的成本增加,而更具「防止人才流失的投資」意義。勞動部亦表示,未來將把相關作為納入ESG資訊揭露項目,以及「工作生活平衡獎」之評選標準。
後續建議企業因應事項:
・因應2026年1月施行,評估並著手修訂工作規則。
・針對可能出現的「1日」或「1小時」人力缺口,重新檢視團隊內部的工作支援與備援運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