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內容係根據勞動部2025年9月4日的發布資訊,未來依據法條變更可能會有所變動。】
因應台灣少子化及雙薪家庭增加的趨勢,自2026年1月1日起,「家庭照顧假」與「育嬰留停」的申請單位將大幅調整。
此項制度改革旨在推動工作與育兒、家庭照顧間的平衡,使勞工能依據家庭狀況彈性安排工作模式。
■家庭照顧假開放「以小時為單位」申請
過往多以整日或半日為單位申請的家庭照顧假,今後將開放「以小時為單位」申請。
例如陪同子女就醫、協助年邁家人臨時照護等,可短時間處理的情境,皆能更彈性因應。
•每年申請上限為56小時(與事假合計可申請112小時)
•不得因申請休假而扣除全勤獎金
•更易應對突發性照護需求
■育嬰留停開放「以日為單位」申請
育嬰假留停制度同步開放「以日為單位」申請。
過往須連續請假30日以上,今後可依需求「以日為單位」申請。
•子女未滿3歲期間,最長可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
•其中最多30日(父母合計60日)可採「單日申請制」
•原則須提前5日申請,若遇子女生病或托育機構停課等突發狀況,可於前一日申請(當日委託他人申請亦可受理)
■企業面臨的實務課題
新制度雖提升勞工便利性,企業端預期將產生以下實務挑戰:
1. 年資計算問題
育嬰留停期間不計入年資,計算特別休假的起算日與天數時需特別留意。
2. 調整考勤管理系統
須進行系統改版及更新管理規範,以支援「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功能。
3. 業務調度與替代人力配置
因應突發性休假增加,應完善緊急應變手冊及替代人力機制。
參考來源:《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明(115)年1月1日上路,育嬰以【日】,照顧隨【時】,企業不流失人才,政府全力相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