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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者應加入之社會保險制度(健康保險)

202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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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介紹台灣受雇者應加入的制度(勞工保險、健康保險、退休金制度)中,有關健康保險的部分。

台灣健康保險制度稱為「全民健康保險(NHI)」,於1995年實施。受雇者不論國籍均有加入義務,外籍駐派人員及當地聘用員工皆屬適用對象。外籍人士的投保起始日為勞動契約生效並取得居留證之日,原則上可於到職當日同步申請健保卡。以「外國專業人才」身分取得居留證的外派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居留證核發日起即可立即投保,因此此類人士取得健保卡後,即可立即使用醫療機構服務。此外,凡具備保險資格且符合規定條件者,亦可接種公費補助疫苗。

至於無雇傭關係的外籍人士,或擁有台灣籍配偶的外籍人士,須於取得居留證後連續居留台灣滿六個月,方具備投保資格。

健康保險費由企業、被保險人及台灣政府三方分攤,其中企業負擔60%、被保險人30%、政府10%。因保險費係依薪資額計算,所得越高保險費亦隨之增加。加入後於醫療機構就診時出示健保卡,即可低廉費用享有門診、住院、處方籤等廣泛醫療服務。

另需注意,居留證屆滿時將喪失被保險人資格,須辦理保險退保手續。 台灣健保保障範圍廣泛且自付額相對輕微,堪稱支撐台灣生活的重大保障支柱。

勞工保險詳情請參閱以下文章: 受僱者應加入之制度(勞工保險) | PASO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