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8週)結束後,申請育嬰留停的人數持續增加。至子女滿3歲前育嬰留停最多可申請2年,且自申請日起可領取6個月勞工保險局發放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現行實施細則規定,原則上每次申請期限須達6個月以上;若希望申請未滿6個月的期間,最短可申請30天,但申請次數上限為2次。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金額已調升,如下:
・原本給付金額…勞工保險級距之金額×60%
・現行給付金額…勞工保險級距之金額×80%(2021年7月起實施)
舉例:月薪45,000元者,給付金額為勞保級距45,800元×80%=36,640元。
自2022年1月18日起,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嬰留停申請人數呈現增長趨勢。
2022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總數約9萬9千件,其中男性申請約有2萬5千件。
2014年全國平均男性申請比例約15.7%,至2023年已達24.96%,意味著每4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者中就有1名男性。
實際育嬰留停申請期間分布如下:
約75%的申請者於可領津貼給付期間(6個月)內申請育嬰留停。
育嬰留停結束後,多數人選擇重返職場。
※2018年內申請育嬰留停,2019年6月底(勞動部)調查,原始數據未經調整
多數人以與休假前同等職位重返職場。
按性別區分,男性96.0%、女性90.8%以休假前同等職務復職。
未恢復同等職務之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由其他員工代理職務(需經勞資雙方同意)
・育嬰留停申請者主動要求調整職務
育嬰相關法定休假與福利制度,不分性別皆可申請。
由於企業狀況各異,實際生活亦因家庭狀況不同,請務必審慎設計並執行符合勞資雙方認同的育嬰留停制度與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