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全球化人才流動、缺工潮及語言優勢等原因,許多企業開始尋求在台僑生與外籍留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填補人力需求,尤其寒暑假及春節等需要短期人力的狀況,需求會更加明顯。
然而,雇用外國籍留學生的法律規範遠較雇用本國學生嚴謹,未依法(就業服務法)雇用身分合法之留學生,雇主恐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最高120萬元新台幣之罰金。
以下整理公司雇用外籍工讀生時,從證件查驗、工時限制到常見爭議等注意事項,提供雇主在僱用僑外生時留意與參考。
必備「三證」查驗:
雇主在面試與錄用外籍學生前,絕對不能僅憑口頭承諾,必須要求學生出示以下三項證件正本,並建議拍照或影印留存備查,以證明公司已盡到查核義務:
1. 居留證:確認其居留事由為「就學」,且居留證仍在效期內。
2. 學生證:確認該學生目前仍具有學籍。需注意:目前僅限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之留學生可申請工作許可,就讀高中(含)以下之留學生依法不得工作。
3. 僑外生工作許可證:外籍學生必須先向勞動部申請並取得「僑外生工作許可證」後,才具備合法打工的資格。雇主須核對許可證上的期限,確保在聘僱期間內皆有效。

僑外生工作許可證的期限與續聘要點
外籍學生的工作許可並非永久有效,雇主須隨時追蹤:
・效期限制:每次許可的效期最長為「1 年」。
・續聘注意:許可到期前,學生必須重新向勞動部申請。若許可失效而學生繼續工作,即便只是多打工一天,雇主仍會被視為非法聘僱。
工時限制:
外籍學生的工作時間受到就業服務法第50條的嚴格限制,雇主排班時必須嚴守:
1. 學期間(非寒暑假期間):每週工時最高不得超過20小時。
2. 寒暑假期間:不受每週20小時之限制,但仍需遵守勞動基準法的一般工時規範(如每日不超過 8 小時、每週不超過 40 小時等)。
※注意:雇主不可因為受雇者是外籍學生而忽略勞健保與最低工資規定,外籍學生同樣受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之保障。
常見違法情境
許多雇主在雇用外籍工讀生時,常因不熟規定而觸法,以下三點需特別注意:
1. 「幫忙」也是工作:法律認定「工作」不以「領取薪水」為唯一標準。即便公司聲稱對方只是來「義務幫忙」或「見習」,只要沒有工作許可,仍會被認定為非法聘僱。
2. 陸生尚未開放:目前僅開放「僑生」與「外籍生(含港澳生)」申請工作許可,中國籍留學生目前尚未開放在台工作。
3. 實習不等於打工:若國外學生來台從事「實習」,應向經濟部投審會或教育部申請相關許可,而非適用一般的僑外生工作許可證。
罰則
若公司未依規定聘僱(如:聘僱未取得工作許可者、聘僱許可過期者):
・初犯雇主:處以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之罰鍰。
・累犯雇主:若5年內再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受雇留學生:學生若非法打工,將被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且可能影響未來留台簽證或居留規劃。
外籍學生具備多元文化背景與語言優勢,是企業人力資源的良好補充。然而,法律保障的是「合法」的勞動參與。建議雇主在僱用前,務必至「勞動部外國人工作服務網」查詢最新規範,並落實證件查驗與證件留底。合法雇用,才能讓外籍人才成為公司的助力而非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