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地方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及勞工保險局會依各自權責進行相關查核與稽查。
根據勞動部公開資料整理,2025年《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公布案件情形如下。若企業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依法將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法條及處分金額等資訊。(勞動部官方網站)
《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案件——全台
統計期間:2025/01/01~2025/12/31
案件數:共75,800件(以下2類案件合計約占整體99.6%)
| 摘要 | 件數 | 罰則/滯納金(元) | 法規依據 | |
|---|---|---|---|---|
| 1 | 未按時提繳或未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 | 73,657 | 滯納金:自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繳清前一日止,每逾1日加徵應提繳金額3%(最高加徵至應提繳金額1倍)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第53條第1項 |
| 2 | 未依規定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金額 | 1,896 | 5,000元~25,000元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第52條 |
《勞工退休金條例》違規狀況——台北市
統計期間:2025/01/01~2025/12/31
案件數:共17件(以下兩類案件約占整體88%)
| 摘要 | 件數 | 罰鍰(元) | 法規依據 | |
|---|---|---|---|---|
| 1 | 資遣費給付期限違反 (勞動契約終止後30日內) |
12 | 30萬~150萬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第45-1條第二款 |
| 2 | 未依規定按月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 | 3 | 2萬~30萬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 |
《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違規情形,許多都與退休金未能正確或足額提繳有關。
與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相同,勞工退休金也必須依據員工的工資情形,正確申報並提繳。
企業完全未替員工提繳退休金,當然屬於明顯違規;但實務上更容易被忽略的,往往是員工調薪後,公司未同步調整勞工退休金的月提繳工資,最終導致提繳金額不足。
因企業的法令遵循管理需要長期且細緻的日常管理,如何培養並穩定留任熟悉相關法令與實務作業的人資、薪酬管理人員則成為不可忽視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