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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不是假

2025-09-23 00:00:00

近期HR資訊

台灣位置在西北太平洋颱風路徑上,每年夏天至秋天是颱風活躍期,對企業營運及員工出勤安全均產生影響。「颱風假」常被誤解為一種休假制度,但其實是特定情境下的安全措施。

「颱風假」出自於《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四條規定:當中央氣象局預測颱風暴風半徑在4小時內影響特定地區,並伴隨平均風力達7級或陣風達10級以上時,地方政府即可發布停班停課公告。此規定僅適用於政府機關、學校,於民間企業不具約束力。「颱風假」並非《勞動基準法》所定的假別,而是一項基於員工安全的建議性措施。是否停班,最終仍由企業自主判斷,但產生的薪資、假勤與管理問題,則需要遵循一定的勞動規範與合理處理方式。

若公司決定配合地方政府停班,請留意以下幾點:

1.薪資給付:勞動部建議企業「宜」不扣發工資。公司可選擇不發薪,此行為屬合法。

2.員工未到班不得視為曠職、遲到,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施予懲處。

3.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或其他假別來抵銷颱風假,更不可以此作為解雇勞工的理由。

若員工因工作地、實際居住地或通勤路線的地區停班停課、交通中斷或安全疑慮無法到班,員工在安全有疑慮時選擇不出勤,企業應合理理解。

若員工於颱風當天正常出勤,建議企業提供額外補償,如雙倍薪資、補休時數與額外津貼,以展現重視與關懷。此部分非強制性規範,但助於提升員工士氣與安全意識,也展現企業負責任的態度。

若員工原本居家上班(WFH),則由於不需要承擔通勤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險,理應照常上班。如員工以「颱風假」為由拒絕工作,公司可依曠職處理。但須注意:若公司平時實施的是到班工作模式,雇主不能單方面因颱風臨時要求改為居家工作,需經員工同意,否則員工有權拒絕此安排。

颱風應變對策:

1.建立天災應變SOP與聯繫機制

  • 指定宣布停班的權責單位,例如:總經理、HR主管。
  • 明訂員工請假流程。
  • 利用 Line、簡訊或公司內網發布訊息。

2.事先界定假勤與WFH規範

  • 不同出勤情況(如部分地區停班)應有對應政策。
  • 是否給補休或額外津貼應事前說明。
  • 居家上班員工是否可適用颱風假,應載明於內部手冊或勞動契約。

3.強化員工安全保障

  • 提供交通補貼或安排接駁車。
  • 採取彈性出勤或延後上班。
  • 若員工在通勤途中如遇路樹倒塌、招牌掉落等意外受傷,應協助勞保職災申請。

主管與HR可透過以下管道掌握官方資訊: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https://www.dgpa.gov.tw/):公告各縣市停班停課訊息。
•    中央氣象署(https://www.cwa.gov.tw/):追蹤颱風動態與警報。
•    各地方政府社群與官網:即時發佈停班政策。
參考資料: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